為了保證比賽的公平和公正,殘疾運動員將按照殘疾程度和運動功能障礙進行級別鑑定,將殘疾程度類近的運動員分為同級比賽。各運動項目設有不同的級別鑑定準則,準則是根據每個運動項目的特性而制定。在參與國際性賽事前,運動員需要通過鑑定才可作賽。
各項目均設有最低殘疾程度,運動員需通過有效鑑定確認通過最低殘疾程度才可以參加。而級別是由運動項目認可的級別鑑定師按照各運動員的醫學報告,運動及肌肉功能測試及賽場觀察作評核。
如欲了解各殘疾人運動項目的級別鑑定資訊,可登入國際殘奧委會網頁(
http://www.paralympic.org/classification - 只提供英文版)參考。
國際殘奧委會公布的各殘疾人運動項目的級別鑑定介紹(英文版)